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俩女骗子兜售“灵药” 再次忽悠撞到受害人

  江湖女骗子谎称灵药“蛇胆精”诈骗3600元,三个月后再使“忽悠术”时被受害人抓获。11月11日,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法院判处被告人黄秀丽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2008年3月某天上午,被告人黄秀丽与同村的外嫁女“妹三”(另案处理)在家中商量用一种叫“蛇胆精”的药品合伙诈骗钱财。当天上午,二人乘车到达防城区华石镇,约11时许,黄秀丽在华石街上盯上受害人陈某,便佯装向她问路,说是要送灵药“蛇胆精”给其姑姑。此时,“妹三”从旁边过来,假装听到有“蛇胆精”很激动地表示要买,并说此药效果很好,而且会带来好运。陈某信以为真,便想看看这神奇的灵药——“蛇胆精”。

    黄秀丽假装神秘,带着“妹三”和陈某来到一处树林里,从裤袋里拿出一瓶“蛇胆精”递给“妹三”,“妹三”看了便对陈某说是真的“蛇胆精”,并提议与陈某每人买一瓶。黄秀丽马上附和道:“这药是拿去给姑姑的,既然你们想要,那就每瓶3600元卖给你们了”,陈某和“妹三”表示要买。陈某拿出身上100元钱交给黄秀丽做订金,然后连忙回家取钱再回到树林里把3500元钱交给黄秀丽,黄秀丽拿了一瓶“蛇胆精”给陈某,然后双方各自离开。

    2009年6月20日上午,黄秀丽伙同“妹三”再次来到华石街行骗时,被陈某认出并扭送到派出所。案发后,被告人黄秀丽退出赃款人民币3600元返还给了受害人陈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秀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返还给受害人,可从轻处罚。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09-11-12]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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