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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成骗子"乐园" 一无业人员骗钱7万被判5年

  只有小学文化的荥阳市无业人员武保元,手无缚鸡之力,却谎称在新加坡有一富豪亲戚,可以帮人引资2亿,并以此为诱饵,先后诈骗他人现金7万元。11月6日,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诈骗案,以诈骗罪判处武保元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5万元。

    现年69岁的武保元系郑州荥阳市无业人员,小学文化。来郑十几年依靠倒腾点小生意勉强度日。2007年夏,武保元认识了做小生意的同行老甘,在闲谈中,武保元骗老甘说,他在新加坡有个亲戚,亲戚在郑就有3亿美金,如果有谁需要资金,他可以帮忙引资。当时,老甘的朋友刘某有一项液压自行车的发明获了专利,正准备投资建厂,但就是没钱。

    2007年7月,老甘介绍刘某和武保元相见。武保元承诺,他可帮刘某引资2亿元。双方达成口头协议:武保元帮刘某引资2亿元,武保元从中抽2%的好处费。刘某表示同意,并于2007年9月至2008年5月,先后交给武保元7万元活动经费,用于武保元“跑事”使用。2009年7月,刘某找武保元询问投资进展时发现武保元从人间“蒸发”,就向公安机关报了案。2009年8月18日,武保元被抓获。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武保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遂做出以上判决,并责令被告人武保元退赔违法所得人民币70000元,发还被害人刘某。

 

    根据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法官张光辉总结出目前利用招商引资诈骗的几种主要手段,提醒人们注意

    手段一:以投资建厂为名,骗取合同款和工程款

    在没有履约能力的情况下,夸大履行能力,骗取对方当事人的信任与自己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不积极履行,致对方当事人受损失,或面对对方当事人的索债,先支付一小部分货款,“拆东墙补西墙”。

    手段二:以虚假项目为诱饵,骗取保证金等各种费用

    此种手段占已查获案数的八成。诈骗者多以某某大公司为名,虚构主体身份。在没有一分钱注入的情况下,入驻园区后想方设法,以自己是大公司、大笔交易有利可图为诱饵,骗取外地企业的信任,要求对方先给付工程保证金等各种费用,占为己有后即逃之夭夭。或者巧立名目,吸引建筑施工单位参与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收取各种名目的费用,然后占为己有,“空手套白狼”。

    手段三:以投资为幌子,非法集资敛财

    诈骗者往往以允诺提供就业、高薪收入或分红为诱饵,有的甚至还拿出和一定级别领导人的合影甚至与外国友人的合影为自己树立“形象”,骗取当地领导和居民的信任,然后利用虚假投资项目非法集资,以借钱为名诈骗企业和居民钱财。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09-11-09]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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