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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亮点解读

《侵权责任法》将于201071日起实施。侵权法作为私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填补损害、保护人们的合法权益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继物权法之后,侵权责任法是民法典中另一部重要的支撑性法律。

 

1首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第22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这是我国法律中第一次明确精神损害赔偿,明确了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包含精神损害赔偿金的金额、计算办法等。

2、确立同命同价赔偿原则,体现了权利平等。 侵权责任法第17条规定,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按以往的司法实践,计算死亡赔偿金根据死者城乡身份、收入高低、地区差异等因素计算死亡赔偿金,导致同一案件中受害人同命不同价。侵权责任法规定在处理重大交通故事、矿山事故时可以不考虑个人差异,以同一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该条款体现了权利平等原则。

3车辆租借出事,车主不担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50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4、网络侵权,纳入法律保护。 侵权责任法第36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侵权责任法对于网络侵权事件采用了两个规则:一个是提示规则,网上发布的信息是否构成侵权,作为网络经营者可能并不知道,也难以判断,这就必须要由受害人先提出来,要求网络经营者删除、屏蔽、断开链接。如果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网络经营者没有采取这些措施,那就要承担侵权责任。另一个是明知规则,网络经营者明知道这个信息已经构成侵权,还不采取措施,放任它发表传播,那根本不需要提示,就要承担责任。

5、产品缺陷致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法41明确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法42-44规定,因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运输、仓储者等第三人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此外,侵权责任法47还规定,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生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6、雇员侵权,雇主担责。 侵权责任法35条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7、关注患者权利 侵权责任法56条规定,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62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对患者的隐私保密。泄露患者隐私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公开其病历资料,造成患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63条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 

[来源:原创] [作者:admin] [日期:10-01-07]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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