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田党胜律师网 >> 法律新闻 >> 前妻状告市高管离婚财产欺诈 追诉亿元股权举步维艰

前妻状告市高管离婚财产欺诈 追诉亿元股权举步维艰

离职女工结婚15年,终遭上市公司高管丈夫遗弃。离婚所得前夫股权折价款仅100万元,后意外得知,前夫所持股权于离婚当日,市值已近人民币4千万元,于是愤然起诉。而案件诉讼期间,涉案股权市值更一度高达近两亿。这其中是否存在着“蓄意欺诈”? 离婚股权分割是否有欠公平?一场原本看似明朗的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为何迟迟得不到判决?

一、上市公司高管离婚 4000万股权分妻仅1/20

2011 64日,莒南县人民法院十字路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原告吴某某是一名只有初中文化的离职女工,而其前夫徐某某则是阜丰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两人曾于离婚协议中约定:徐某某一次性支付吴某某股权财产折价人币100万元。但吴某某在离婚一年后起诉至法院,诉称自己是在遭受了前夫徐某某的“欺诈”情况下才签订离婚协议,其当时根本不知道前夫名下股票的真实情况,故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中关于股票分割的条款,对该股票进行重新分割。这本来是一桩简单的离婚案件,却因前妻吴某某一纸“欺诈”诉状而风波再起。由于此案涉案金额高达上亿元,成为了一起获得普遍关注的巨额离婚后财产分割案件。

那么,作为上市公司的执行董事,徐某某名下的股票到底价值几何?吴某某应当分有多少?吴某某起诉徐某某“欺诈”属实么?事情的前后曲折究竟如何?

早在200947日,徐某某、吴某某双方就签署了《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在这份由徐某某起草的《离婚协议书》中,对涉案的股票是这样约定的:“截至200947日,徐某某持有的阜丰集团有限公司1.85%的上市股票全部归徐某某所有,徐某某一次性支付给吴某某该股权财产折价人币100万元。在办理完离婚手续7日内一次性打入女方本人账户”。

而作为阜丰集团上市公司执行董事的徐某某所持有的1.85%的股份意味着什么呢?真实价值又是多少呢?据评估:徐某某在阜丰集团实际持股比率为1.85858542%,持有阜丰集团在香港上市的流通股票3085.2万股。在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的20090407日,该股票的收盘价为每股1.36港元,总价值折合人民币为3699.5万元。如果平均分割,吴某某应得人民币1849.75万元,但按照离婚协议约定,吴某某只能分得100万元,少分1700多万元,出现惊人差距。而根据评估报告,截止20100527日时,徐某某所持有的阜丰集团1.8585542%流通股票市值更高达一亿七千二百多万元。

“我当时并没有股票这方面的概念,我只有初中文化,不太懂得这些东西。”吴某某说。在离职前吴某某只是一名仓库保管员,对电脑操作一无所知,更无炒股经历。“作为一个家庭妇女,根本不知1.85%上市股票的价值是多少,认为徐某某一次性支付给我100万元已经不错,便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离婚协议签订以后,吴某某听朋友说前夫徐某某的股权价值实际已经超过了一亿。其所在的阜丰集团仅2009年一年的利润就达10亿元,而前夫徐某某拥有集团公司1.85%的股权,看似比例微小,但实则价值惊人。

吴某某深感自己被欺骗,便于201046日,以“离婚协议存在欺诈”为由将前夫徐某某告上法庭,要求撤销《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股权分割的条款,重新分割徐某某持有的3085.2万股阜丰集团香港上市股票。

当问吴某某起诉前夫是反悔还是维护自己权益时,她显得非常激动。她说:“我虽然只是一个家庭妇女,但诚信是懂的。言而有信是做人的根本。如果我当初知道徐某某持有阜丰集团在香港上市的股票有3085.2万股,我是怎么也不会签字的。要知道,即使是一角钱一股,也值300万元啦。可是,他故意不告诉我到底有多少股,只告诉我1.85%这个比例,比例这么小,我不懂股票以为很少。而且徐某某反复跟我说,股市泡沫大,那些香港股票不值钱,给我100万元已经很高了。我当时还挺感激他的,真是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啊,傻啊!现在才知道他骗了我!

二、十五年糟糠之妻一纸诉状告高管前夫

现在提起前夫,吴某某充满恨意。但是回忆起之前的日子,吴某某说还是有许多美好的回忆。

199511同为阜丰集团员工的吴某某和徐某某登记结婚。那时阜丰集团只是山东莒南县的一个酒厂,吴某某和徐某某在同一工厂车间上班。婚后,和大多数中国妇女一样,吴某某一边上班一边操持家务。“徐某某是一个很有事业心的男人。” 吴某某说。徐某某只有中专文化水平,婚后徐某某一边工作一边求学深造,而吴某某则选择了退回家庭,默默支持丈夫的工作。在妻子的支持下,徐某某取得了大学本科学历,事业上也渐入高峰,业绩突出,成为公司的核心骨干。

吴某某回忆说那时虽然生活得不算富有,他们小两口的日子倒也过得算和睦。丈夫所在的企业也不断发展壮大。2007年阜丰集团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成为一个逐渐走向国际化的集团企业。徐某某也因为工作能力突出,被任命为该集团执行董事兼副总经理,从而拥了集团一定比例的股份。

2007年,集团决定高管以及部分中层干部家属停职回家,让家属在家专心相夫教子,支持丈夫的工作,免去高管们的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工作。于是,我和其他几位高管家属一起离开集团回家,一心一意照顾起了丈夫和孩子。”吴某某说。“但是随着公司的发展和职位的升迁,徐某某在外结识其他女人。便屡次向我提出离婚,只是我一直被蒙在鼓里,因为他跟我说要离婚是因为性格不合。”

2009年在徐某某的执意要求下,吴某某同意与徐某某离婚。200947,吴某某、徐某某在山东莒南县民政局登记离婚,结束了长达14年的婚姻。

据吴某某所说:从2008年开始丈夫一直以“假离婚”(离婚不离家)为借口诱使她与其离婚。因为前夫执意离婚,后又一再承诺只是名义上离婚,只是出去一段时间,过一阵再办理复婚手续。吴某某就随了前夫的意思,与其办理了协议离婚手续。

协议离婚时,两人除了对房子、车子作了分割外,还约定孩子随吴某某生活。吴某某表示,离婚后不久徐某某就与外遇对象结婚生子,然而,最让她痛恨的是徐某某不但感情上背叛自己,还处心积虑的在财产问题上如此蒙骗,让她少分了将近1800万元的巨额家产。在吴某某看来,与徐某某做了14年夫妻,为他抚养、教育儿子,料理家务,使他全身心投入工作,他能有今天,是自己在身后默默付出的贡献,不念功劳念苦劳。所以她坚持打这场官司,就是要让人们看到身为家庭妇女的糟糠之妻是如何遭受男人抛弃和欺骗,就是要给自己和社会上像她一样的女人讨一个公道。

201046吴某某向法院起诉丈夫离婚财产欺诈。莒南县法院受理后,先后于201051264两次开庭审理,均未判决。后案子移送到临沂中院审理。从20114182011121,案子又拖了7个多月。2011126再次开庭。 (来源:汉网)

 

 

[来源:汉网] [作者:不详] [日期:12-02-16] [热度:]  
首 页 | 律师介绍 | 业务领域 | 收费标准 | 经典案例 | 法律顾问 | 法律法规 | 法律新闻 | 联系方式
田党胜律师网 版权所有 © 2009 优秀广州律师/广州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