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亲拿了6000元让去买猪饲料,17岁农村少年却将钱截留下来挥霍,并买来毒品招待朋友并贩卖。经福建省顺昌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单处张某罚金五千元;以贩卖毒品罪判处黄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现年17岁顺昌农村少年张某几年前染上毒瘾,其父母亲在村里办了一个养猪场。今年6月,张某的父母亲拿了6000元钱让张某去买猪饲料,不想张某却将把钱截留下来,请黄某等朋友吃喝玩乐,并买来毒品在kTV包厢里大家一起吸食。6月15日零晨,黄某得知吸毒人员李某要买毒品“K粉”(氯胺酮),便打电话给张某,让他送了0.4克“K粉”过来。随后,黄某将“K粉”以50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张某得款30元,黄某得款20元。8月4日,张某、黄某两人被逮捕。
法院认为,被告人黄某、张某明知是毒品而贩卖,其行为已构成了贩卖毒品罪;两人有前科劣迹行为,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张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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