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闹市中心上演“强盗游戏” “90后”劫匪落法网

  “90后”少年驾驶摩托车,在贵港市城区闹市中心飞车抢手提包。胆大妄为的劫匪上演了在影视作品里才能看到的画面。11月14日,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该起抢劫案件,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陆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09年5月12日下午,陆某与杨某、杨某某(二人另案处理)在陆某家中密谋由陆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杨某、杨某某到贵港市城区抢财物。随后,陆某独自到房间拿一把弹簧刀放在身上。当天晚上21时许,陆某驾驶摩托车搭载杨某、杨某某到贵港市城区后,用黑色塑料袋将摩托车的车牌遮住,到处寻找作案目标。在贵港市骨科医院门前的公共汽车亭附近,杨某窥见罗某坐在何某驾驶的摩托车后座,腿上放着白色手提包,即叫陆某开车靠近罗某乘坐的摩托车,由杨某伸手将罗某的手提包抢走。得手后,陆某驾驶摩托车逃跑,至贵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门口附近,被追踪而来的公安民警人赃俱获。从杨某处收缴罗某被抢的价值人民币12元的手提包1只,包内有现金人民币66.8元、价值人民币300元的联想手机1台、身份证1张等物。从陆某身上查获弹簧刀一把,经贵港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鉴定,该弹簧刀属管制刀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陆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抢夺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陆某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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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原创] [作者:不详] [日期:09-12-15] [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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